日常生活に関する案件から、企業法務まで。大江洋平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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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証人と連帯保証人
2017.02.03

保证人与连带保证人

 

调查显示成为保证人之后预想不到蒙受损失的大有人在。

所谓保证人是,借钱之人(称‘主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还钱时,有义务替主债务人还钱之人。

法律上的保证人分保证人与连带保证人。

当债权人提出还钱时,保证人可以回应<先跟主债务人请求>(称‘催告的抗辩’),也可以回应<主债务人有能力还钱,跟主债权人索取>(称‘检索的抗辩’),但连带保证人没有此两种权利。

保证人不是一个人时,普通保证人可以分摊还钱,但连带保证人须每人还债务的全额。

连带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几乎是同等的地位,事实上与债务人有着同样的义务。因此与主债务人的情况无关,债权人有可能突然向连带保证人要求还钱。

连带保证人比普通保证人责任更重,不仅要偿还所借的金额,还承担着与债务有关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偿还责任。因此成为保证人时,一般附有成为连带保证人的特约,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书。

签约连带保证合同时,债权人有义务向连带保证人说明保证额、债务人的经济状况、连带保证人的人数、偿还能力等重要事项。若没有告知或告知的说明与事实不符时,可以取消连带保证合同。

 

那么可不可以解除保证合同呢?

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债务人不是当事者。理论上若与债权人协议,债权人同意辞去连带保证人时,可以解除保证合同。

但是,保证人是为了防备债务人不履行合约而设定的,如果不是提供其他物质性的担保或者另找其他保证人代替等,能确保债权回收以外,债权人是不会同意辞去连带保证人的。

 

平成27年11月26日《東方時報》、平成27年12月5日《新華時報》に「保証人と連帯保証人」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刑事事件に巻き込まれたら
2017.02.03

遇到刑事事件的处理

 

1、警察的情况听取

警察来通知说要听取情况时(任意的同行—-出头与任意的调查—-情况听取),首先要确认是以什么身份接受调查。接受搜查机关的调查,可分两种:嫌疑人(被怀疑犯法之人)与其他人(被害者或者参考人等—-此时随着调查的进程也有可能成为嫌疑人)。

不是嫌疑人时,搜查机关的态度比较温和,而且讲清楚不能出头的理由时可以更改调查日期及场所等,有时只通过电话联系就结束调查。

假如是嫌疑人,若已下达逮捕令,只要拒绝出头,搜查机关就直接来抓走;即使还没有下达逮捕令,若无理由拒绝出头,也有可能下达逮捕令。因此,作为嫌疑人出头时,最好与懂法律的人咨询为好。

 

2、家人被抓

当家人被抓时首先要从警察那里要了解更多的信息:确认扣押在哪儿、家族可不可以会见、是以什么理由被抓等等。之后可以跟律师咨询下一步该怎么做。若没有认识的律师可以联系律师中心的值班律师,被抓的当事人及家族都有权利联系律师。

若家人被抓,最好赶紧去会见,因为突然被逮捕,肯定会不安与恐惧,因此能见到家人朋友也会感到安心。根据案情,有可能禁止会见(律师除外),也有可能为了接受调查而不在拘留设施里,因此去会见之前要与拘留设施确认一下。即使禁止会见,也可以给里面的人送入衣服、现金等。

被抓48小时以内,警察把调查完的资料转交给检查官,检察官再进行简单调查,在被抓之后72小时内做出是否<拘留>的判断。若被拘留,原则上是10天,根据案情也有可能再追加10天。在拘留期间,警察和检察官进行调查、搜查,之后检察官对嫌疑犯做出<起诉>与<不起诉>的决定。若被起诉,继续拘留,直到法院的审判结束做出判决为止。这时可以申请<保释>。

所谓<保释>,是以限制定居地、缴纳现金(保释保证金)等条件,释放拘留中的被告的制度。保释是成为被告之后开始利用的制度,因此保释请求是嫌疑人被起诉之后才可进行。法律上本人、家人都可以申请,一般是委托负责的辩护人申请。

 

3、国选辩护人的选任

国选辩护人的选任时间分两种:被起诉之前(确定拘留之后)的嫌疑人国选辩护人(杀人、抢劫、盗窃、伤害等)和起诉之后的被告人国选辩护人(流氓—-日语里的痴汉、公务执行妨害罪等)。

平成27年11月19日《東方時報》、平成27年11月28日《新華時報》に「刑事事件に巻き込まれたら」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日本の不動産(不動産登記簿)
2017.02.03

日本的不动产

解读不动产登记簿

 

登记簿

所谓登记簿是了解不动产的实物状况及权利关系的最基本的情报源,可视为不动产的户籍及履历书。根据查看迄今为止的登记内容,可了解其不动产的历史。

 

建筑物登记簿的表题部

有地址、房屋编号、种类、构造、建筑面积、原因及其日期等项目栏。

种类是表示建筑的用途,如住宅、店铺、工厂等。法律上没有限定种类,因此根据用途适当填写即可。一栋建筑物有多种用途时,以面积大的用途开始写。

构造是指主要构造部、房屋的状况以及建筑物层数。

不动产登记法中的建筑面积是计算墙壁内侧部分(内法计算法);建筑基准法中的建筑面积是以墙壁的中心线来计算(壁芯计算法)。

 

建筑物有关的登记

1、表题登记

是进行各种登记的开始,是在表题部公示不动产实务状况的登记。

原则上新盖建筑物一个月以内要进行表题登记

2、所有权保存登记

建筑物的所有权保存登记,是为了明确新盖的建筑物的所有者是谁,通常称保存登记,是所有权有关登记的开始。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进行保存登记义务,但是为了主张对建筑物的所有权,大家都进行保存登记。若没有进行保存登记,以后不可以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挡权设定登记。

所有权保存登记一般委托司法书士。

3、消除登记

消除登记是把现在的登记簿除去的手续。若把表题登记比喻成出生证明,那么消除登记就是死亡证明。进行消除登记,表题部登记事项就会全部抹掉,成为闭锁登记簿。拆掉建筑物时,原则上一个月以内要进行消除登记。

消除登记一般委托土地房屋调查士。

4、表示变更登记

因增改建筑物的构造、建筑面积有变化时进行表示变更登记。

5、合体、合并登记

合体是实际进行施工,把两栋建筑物变为一栋建筑物;合并是不进行实际施工,只是在登记上作为一栋建筑物,分为主建筑物与附属建筑物。

6、分割、分栋登记

分割是把原来的附属建筑物作为独立的建筑物进行登记;分栋是实际进行施工把建筑物分成两栋建筑物,作为主建筑物与附属建筑物进行登记。

7、区分登记

把建筑物改为满足区分建筑物条件的建筑物。

 

区分建筑物登记簿的表题部

一栋建筑物中若有复数的被独立区分的部分(指专有部分),称之为区分建筑物(最典型的区分建筑物就是公寓),专有部分的所有权称区分所有权,其所有者称区分所有者。

区分建筑物的权利是由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与地基所有权的共有持股两者构成,两者为一体化,不能分开处理。

 

区分建筑的构成:专有部分+共用部分

专有部分是指全体建筑物中以独立的所有权为对象的部分,构造上、利用上必须独立(公寓的住房)。

共用部分是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是区分所有者全体共同利用的部分,在登记簿上不表现出来(走廊、台阶、电梯等)。

专用部分是指虽然属于共用部分,但只有特定的人使用的部分(阳台、停车场、庭院等)。

 

区分建筑物登记簿的表题部

整体的建筑物:包括地址、建筑物名称、构造、建筑面积、原因及日期、地基权目的的土地表示

个别的专有部分:包括房屋编号、建筑物名称、种类、构造、附属建筑、地基权的表示及所有者。

地基权目的的土地表示栏包括土地的符号、所在及土地编号、土地目的、土地面积。

地基权的种类,通常指所有权;借地盖的建筑物时是租赁权或地上权。

已做完地基权登记的区分建筑物,只要做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权利变更登记,其对应的地基权自动生效。

 

平成27年11月5日、11月12日《東方時報》、平成27年11月14日、11月21日《新華時報》に「日本の不動産(不動産登記簿)」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香港フェニックステレビインタビュー
2016.12.27

平成28年12月14日、中国で最も人気のあるテレビ局といわれる香港フェニックステレビのインタビューを受けました。

中国でも非常に大きな話題となっている東京で起きた中国人留学生殺人事件についてです。

 

凤凰卫视的采访

2016年12月14日,我接受了华语媒体中最有影响力的媒体之一的凤凰卫视的采访。

采访内容是关于在中国国内也引起了热议的发生在东京的中国留学生杀人事件。

中国国営放送インタビュー
2016.08.22

平成28年8月19日、中国の国営テレビ放送局である中国中央電視台(CCTV)のインタビューを受けました。

現在、多くの中国人観光局が日本を訪れていますが、日本でトラブルに巻き込まれる事件も多く発生しています。

そのようなトラブルに巻き込まれた場合の対処方法等について話しをさせて頂きました。

このインタビューは中国全土でテレビ放映される予定です。

 

中国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2016年8月19日,接受了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的采访。

现在很多中国游客来到日本,但在日本遇到麻烦的事情也很多。

因此此次采访话题为,在日本被卷进麻烦的时候该怎么对应。

此采访预计在中国国内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