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に関する案件から、企業法務まで。大江洋平法律事務所

中文  ENGLISH

blog

大江洋平のブログ


香港フェニックステレビインタビュー
2017.07.21

平成29年7月21日、鳳凰衛視(香港フェニックステレビ)のインタビューを受けました。

中国でも大きな話題となっている神奈川県で起きた中国人姉妹殺人事件についてです。

 

 

 

凤凰卫视的采访

 

2017年7月21日,接受了香港凤凰卫视的采访。

采访内容为中国国内也引起关注的在神奈川县发生的中国人姐妹被杀事件。

 

セミナー
2017.07.15

平成29年7月15日、中国人留学生らが主催するセミナーに呼ばれ、日本の法体制について講演をさせて頂きました。

セミナーは中国に向けて生中継され、1000人を超える方にご視聴頂きました。

 

研讨会

 

2017年7月15日,我参加了中国留学生们主办的研讨会,对日本法律体制做了演讲。

研讨会向中国国内做现场直播,超过1000名的人在线观看。

 

前科と前歴の違い
2017.07.03

犯罪的前科与前历

 

前科与前历,简单的说,被捕后被起诉,被法庭判有罪的人是有前科;被捕后不被起诉,没打官司的人是有前历。

只要被捕,就留前历。被捕后检察官判断是否起诉,若不被起诉就以不起诉处分处理。不起诉的理由大致分三种:1、没有嫌疑(判断没有作案的可能性);2、嫌疑不充分(有可能作案,但证据不足);3、暂缓起诉(认定作案,但罪较轻、嫌疑人深刻反省等)。

如上述不被起诉就没有前科,但被逮捕是事实,会留前历。

只要被起诉判有罪就有前科。因此通过简便起诉受罚金也属于被判有罪,如超速、器物损坏罪等虽然罪较轻,但受到罚金等就会成为有前科者。

 

前科与前历对生活的影响

1、

就职时,简历上没必要填写前科、前历经历。前科、前历作为隐私没有义务公开,但被就职企业问及时若说谎,就成为<经历诈称>。

有监禁以上的前科者在一定期间内不能成为律师、专利代理人、教师以及需要国家资格证的职业人。

有监禁以上的前科者,服完刑5年内不能成为保安。

金融机构相关的职业,身份调查比较严,有前科对就职不利的可能性较大。

2、

父母的前科、前历有可能影响孩子就职于金融机构或警署等,但对前科、前历的调查比较难,不用太担心。

3、

只要没有列入到银行的黑名单,有前科对分期付款申请不会有影响。

是否有前科、前历,对接受国家的福利政策没有影响。

 

 

前科、前历由警察、检察官以及户籍所在地的市区町村所保管,不会外泄。但想确认记录内容是不可能的,即使是本人想确认,也不会告诉。

警察是为了防止再犯以及为了案件的解决而保管,直到本人死亡为止。

检查官把前科、前历作为再犯罪时判决的基准,也保管至本人死亡为止。

受罚金(交通前科除外)以上处罚的犯人,都登记在市区町村的犯人名册上,宣判效力消失时,从名册上也删除名字。

 

平成28年8月11日《東方時報》に「前科と前歴の違い」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刑事事件と民事事件の違い
2017.07.03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区别

 

1、当事者不同

刑事案件是,国家的搜查机关对怀疑有各种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搜查,通过审判判断是否处以徒刑等的手续。

日本的法律禁止被害者对加害者进行制裁等,因此国家机关代替被害者追究加害者的责任,最终以徒刑的方式进行制裁。处以刑罚原则上要进行刑事审判,而可以提出刑事诉讼的只有检察官。

民事案件是,私人之间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主张权利的一方即原告,向对方(被告)提出诉讼,要求支付金额的手续。

因此,刑事案件是国家(检察官)VS嫌疑犯•被告人的构成;民事案件是私人(个人•法人)VS私人(个人•法人)的构成,两种案件的当事者不同。

 

2、证据证明力的不同

在刑事案件中,检察官有必要证明被告有罪,有可能有罪也有可能无罪的结论时,以证据不足判无罪;被告人无罪无需自己证明。

民事案件是原被告双方互相辩论自己的主张,原则上自己证明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即谁主张谁举证。

证据证明力来看,刑事案件的证据须具有被告人犯罪为不容怀疑的证明标准;民事案件的证据也具有高度的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但证明要求要低于刑事案件。

 

3、可否和解解决

民事案件是私人之间的纠纷,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可以不打官司,即使已起诉也可以通过和解来解决。法官也是看重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因此劝双方和解的案例比较多。

但刑事案件是不以被害者与加害者的和解来解决案件。刑事案件中是否要起诉由检察官来决定,官司也由检察官来进行,当然与检察官和解是不可能的。被害者与加害者之间的和解不能使案子结束,但根据检察官和法官的判断,可以给加害者起有利影响。

而且,与刑事案件无关,刑事案件的被害者可以以民事案件向加害者请求经济赔偿,若刑事案件上已进行了和解,可视为民事案件也和解解决。

 

 

平成28年8月4日《東方時報》に「刑事事件と民事事件の違い」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