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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在海外的适用
2014.03.27

 

国民健康保险·健康保险都设立《海外疗养费支付制度》,在旅游地受伤、生病都可适用保险。在日本国内的旅游中生病,即使不带保险证也可以利用保险,但这制度主要还是针对在旅游地发生的突发性受伤、生病。

在日本,因生活节奏紧凑、身心感到疲惫,回老家静养没什么问题,但是回本国是为了治疗,就无法适用保险。

举例说,张先生最近感到头疼、而且全身疲惫,去医院检查也没什么好转,正好工作也不是很忙,带着家人回国内散散心。张先生如果回国后,突然生病进医院,回日本后可以申请返还全部费用;但张先生为了是在语言无阻的国内接受治疗而回国了,这费用就无法适用保险。但是,一同回去的孩子在这期间要是得了感冒之类的,利用保险就没什么问题。

平时在日本,去医院就诊之后费用支付全额的30%,在海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当地全额支付之后,回到日本申请返还可拿到全额的70%。在这儿要明确的是,医疗费用是以日本的医疗费为基准,因此在海外的医疗费用高出日本的医疗费用时,返还所得到的费用可能还不到全额的70%;相反,按照日本的保险治疗为基准计算的费用高出在海外实际支付的费用时,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返还。

 

在旅游地就诊后申请医疗费时的几项注意点:

旅游地医院所发的就诊内容明细、收据一定要保存好。

提交海外疗养费申请书时,材料的翻译文也一并提交。

返还所得到的金额是按照支付决定日的汇率来计算。

 

平成26年2月20日《東方時報》、平成26年2月22日《新華時報》に「海外での医療保険適用」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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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外可带到日本的医药品等
2014.03.27

很多人都喜欢从本国带一些药、化妆品等物品来日本。这些医药品、医药部外品、化妆品、以及医疗用具,只是为了个人使用而进口或者直接从海外带到日本,虽然数量上有限制,但不用厚生劳务大臣的许可。但是为了营业的时候,根据药事法,要得到厚生劳务大臣的许可。

所谓《药事法》是,为日本的医药品、医药外部品、化妆品以及医疗机器的品质、有效性及安全性的确保而进行有必要的规定的同时,寻求关于指定药物的规定措施以外,寻求为促进对医疗中尤其是其必要性高的医药品及医疗机器的研究开发所必要的措施,来提高保健卫生为目的的法律。

 

药事法认定的《医药品》等

1、所谓《医药品》是以下几种:

  1. 日本药店中陈列的物品
  2. 作为人或者动物的病情诊断、治疗、预防而使用的物品,但不是机械器具、牙科材料、医疗用品以及卫生用品(以下称《机械器具等》)的物品。
  3. 使人或者动物的身体构造、机能受到影响的物品,但不是机械器具等的物品。

2、所谓《医药部外品》是指,生发水、入浴剂等对人体作用缓和,且不是机械器具等的物品,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物品是以下几种为目的:

1. 防止恶心、其他不快感、口臭、或者体臭

2、防止痱子、糜烂

3、防止脱毛,生毛或者除毛

4、为了人或者动物的保健,驱除或者防止老鼠、苍蝇、蚊子、跳蚤等

3、所谓《化妆品》是指,清洁、美化人体,使魅力增加,改善容貌,而且为确保皮肤、发质的健康,在人体上涂擦、散布等方法而使用的物品,对人体的作用比较缓和的物品。

4、所谓《医疗机器》是指,作为人或者动物的病情诊断、治疗、预防而使用的物品,而且使人或者动物的身体构造、机能受到影响的机械器具等,法令认定的物品。

 

医药品的个人进口等

个人为了自己使用而进口或者从海外直接带回日本都可以,但数量上有限制。

医药品是2个月份以内(但医生指定开的药方是一个月份以内);

维生素是4个月份以内;

化妆品以及医药部外品是一品种24个以内。

 

平成26年2月13日《東方時報》、平成26年2月15日《新華時報》に「海外からの持ち込み医薬品等」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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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用的援助制度
2014.03.12

1.就学援助

所谓就学援助是指被认定为,孩子在义务教育学龄段的父母因生活窘迫不能让孩子就学的时候,市区町村援助就学所需的诸经费的制度。援助对象为正接受生活保障的家庭或者贫困程度与受生活保障的家庭相当的家庭。

学校教育法等法令对于就学援助没有规定是否拥有日本国籍、是否拥有在留资格为支付的条件,而且文部科学省也明确说出,在学龄期的外国孩子希望就学于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时,无偿分发教科书,还要保障与日本人一样接受教育(包括就学援助)的机会。因此,没有在留资格的外国子女,也照样能接受就学援助。

2.公立高中免费化·高等学校等就学支援金

2010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所谓《高中免费化》是,通过国家经费,免去公立高等学校的学费;设立金额相当于国立、私立高校等学生学费的高等高校等就学支援金,来减轻家庭的教育费负担。高等高校等就学支援金的支付额为一年12万日元,根据保护者的收入,有可能支付额上升。支援金的支付不是给予家长,而是国家直接支付给高等学校。

支付支援金的对象,没有国籍要求,是以专业学校等专修学校以及包括外国人学校的各种学校为对象。但是哪个学校的学生成为对象是以省令决定。

3.奖学金

奖学金的种类很多。

以高中生为对象的有都道府县的高等学校等奖学金事业。

以大学、短期大学、专业大学等学生为对象的最代表性的组织为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JASSO)。日本学生支援机构是平成16年4月1日,由日本育英会、日本国际教育协会、内外学生中心、国际学友会、关西国际学友会合并而成立。他的奖学金分无利息的第一种奖学金和有利息的第二种奖学金。奖学金的申请是通过就读的学校进行。采用方式为,入学之前申请的《预约采用》、入学后申请的《在学采用》、紧急时申请的《紧急采用·应急采用》。外国人申请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奖学金,得有在留资格:特别永住者、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定住者中条件相当于永住者的人。

日本学生支援机构以外外国人可以申请的奖学金还有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地方自治体奖学金、国际交流团体奖学金、民间团体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不仅有不用偿还的奖学金、还有以后要偿还的类似于借贷的奖学金。而且各种奖学金的应募资格、支付内容、申请方法都各不相同。

升学考试的报名费,考上之后的入学金、学费、教材费等,上学所需要的费用很高。因家里生活拮据,继续求学比较困难的时候,应该先考虑能不能利用学费减免制度,再考虑奖学金以及各种教育贷款。

 

平成26年2月6日《東方時報》、平成26年2月8日《新華時報》に「教育費用の援助制度」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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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教育制度
2014.03.12

日本的教育法规定满6岁开始到满15岁,小学6年、中学3年为义务教育期间。完成这

9年的义务教育课程之后有资格升入高中。

日本的义务教育也适用于住在日本的外国籍儿童,因此外国籍孩子只要年龄符合学龄期(满6岁到满15岁),就随时可以申请编入日本公立校的小学校、中学校,与日本的孩子一同无偿(限于学费和教材费)接受教育。

如果跟随父母突然来到日本,语言不通的时候,根据学校方面的判断,有可能实行特别的日语指导。虽然每个地方的日语适应教育的扶持制度不一样,但一般是外国籍孩子入学以后,让孩子接受集中日语学习,派遣生活指导者,以及面谈时让翻译陪在旁边等等。

来到日本的外国籍孩子,因上学比较晚,或者其他种种原因,满15岁还没有毕业中学校的时候,可以申请夜间学校(16岁以后)来确保参加高中考试的资格,或者也可以参加中学校毕业程度认定考试。

在这里,特别要提的是,即使孩子没有在留资格,也可以申请上学。日本文部科学省一直都表明,只要外国籍孩子希望在公立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就可以与日本的孩子一起接受教育,这是没有在留资格的外国籍子女也一样。

 

日本国籍的孩子一方面有着接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保护者背负着让孩子接受教育的义务。如果保护者没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有可能要受到罚款。

这是对日本国籍保护者的规定,对一般的外国籍的孩子还没有强制性赋予接受教育的义务。但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希望长期留在日本的现实中,为了保障外国籍的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怎样对待外国籍儿童的学业成为重要课题。

 

平成26年1月30日《東方時報》、平成26年2月1日《新華時報》に「日本の教育制度」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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