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下调成人年龄
6月13日,日本把民法上的成人年龄从20岁下调为18岁。还有,女性可结婚年龄从16岁改为18岁,男女可结婚年龄统一为18岁。
此次民法的部分修改将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原来规定20岁,要改为18岁的法律
○登录领航人养成设施等的讲师(引航法(日语称<水先法>))
○归化条件(国籍法)
○社会福祉主事资格(社会福祉法)
○登录海技执照讲习实施机关等的讲师(船舶职员及小型船舶操纵者法)
○登录电子通信移动讲习实施机关的讲师(船舶安全法及修改部分船舶职员法的法律)
○取得10年普遍护照(护照法)
○处理性别变更的审判(有关性同一性残疾人的性别处理特例的法律)
○人权拥护委员/民生委员资格(部分修改公职选举法等的法律(平成27年法律第43号))
原来规定未成年等,不需要修改的法律(约130法律)
○分籍(户籍法)
○公认会计士资格(公认会计士法)
○医师执照(医师法)
○牙科医师执照(牙科医师法)
○兽医师执照(兽医师法)
○司法书士资格(司法书士法)
○土地家屋调查士资格(土地家屋调查士法)
○行政书士资格(行政书士法)
○药剂师执照(药剂师法)
○社会保险劳务士资格(社会保险劳务士法)
原来规定未成年等,需要改为20岁的法律
○可认领养子的年龄(民法)
○吸烟年龄(未成年者吸烟禁止法:修改题名)
○饮酒年龄(未成年者饮酒禁止法:修改题名)
○有关支付小儿慢性特定疾病医疗费患儿的年龄等(儿童福祉法)
○胜马投票券的购入年龄(竞马法)
○胜者投票券的购入年龄(自行车竞技法)
○胜车投票券的购入年龄(小型汽车竞赛法)
○胜舟投票券的购入年龄(摩托艇竞赛法)
○酒精健康障碍的定义(酒精健康障碍对策基本法)
原来规定20岁,不需要修改的法律(约20法律)
○儿童自立生活援助事业对象的年龄(儿童福祉法)
○船长及机关长的年龄(船舶职员及小型船舶操纵者法)
○猎枪的所持许可(枪炮刀剑类所持等管理法)
○国民年金的被保险者资格(国民年金法)
○大型、中型执照等(道路交通法)
○特别儿童抚养手当的支付对象年龄(有关支付特别儿童抚养手当等的法律)
平成30年7月26日《東方時報》に「成人年齢の引下げ」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住宅民宿事业主的业务
住宅民宿事业主,为了合理实施住在民宿事业,有必要采取各种措施。
1、确保住宿客的卫生
申报的住宅居室使用面积(不包括厨房、浴室、卫生间、走廊等)需3.3㎡/人以上;设备、备品等需保持清洁,为防止螨虫、霉菌等注意除湿,必须定期进行扫除、换气等;床单、被套等直接与人接触的物品,住宿客入住时必须更换为已洗涤完干净的。
2、确保住宿客的安全
申报的住宅有必要采取以下三种措施:设置备用照明器具;表示避难路线;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时,可确保住宿客安全的必要措施。
3、确保外国观光住宿客的舒适与便利
用外语介绍申报住宅的设备使用方法;用外语提供交通手段(去最近的车站、设施等路线、可利用的交通机关等)相关信息;用外语介绍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灾害时的通报联系方法(消防署、警察署、医疗机关、住宅管理人等)。
注:外国人预约住宿时选择的语言为<日语>时,不需要用外语介绍。
4、配置住宿客名单等
住宅民宿事业主有必要在民宿客名单上记载住宿客的姓名、地址、职业及住宿日数;住宿客为在日本没有地址的外国人时,需记载国籍和护照号码;这些数据要保存3年。
5、为防止给周边地区生活环境坏影响,需说明必要事项
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必须向住宿客说明以下事项:防止噪音的注意事项;处理垃圾时的注意事项;防止火灾的注意事项;其他注意事项。
6、对苦情等的处理
对申报住宅周边地区居民的苦情以及咨询,应该迅速及合理对应。
需要24小时对应(电话对应也可);不是住宿客停留期间,也应该对应;不能当场回复的问题,应告知回答时间,到时候再回复;发生紧急事件,有可能需要联系相关机关,也有可能本人去现场。
7、定期向都道府县知事等进行报告
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15日前,每两个月向知事(做权限委任的市区向其市区长)报告如下内容。1、住宿客停留的日期数;2、住宿客人数;3、住宿客人数总数;4、按国籍记载的住宿客人数的明细。
平成30年7月19日《東方時報》に「住宅民泊管理業者の業務」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可实施住宅民宿事业的住宅
可以实施住宅民宿事业的<住宅>,需要满足设备条件和居住条件。
1、设备条件
A 必要设备:厨房、浴室、卫生间、洗漱设备
B 设置场所:没必要把设备全设置于一个建筑物内
同一个院内的建筑物,有作为一体使用的权限,且各建筑物内设置的设备都可使用时,同一个院内的多栋建筑物可作为一个<住宅>进行申报。
C 可否以公众浴池等来代替:所需设备必须设置于申报的住宅内,附近的公共设施不是申报的对象,因此不能以公共设施代替其必要设备。
D 设备的功能:必要设备不一定是独立的,一个设备有多种功能也可以,如一体化浴室;必要设备满足一般的功能即可,如没有浴缸只有淋浴也可以。
2、居住条件
申请申报的住宅,需符合以下某一项
A 实际作为生活居住地而使用的房屋
是指特定的人实际经营生活中的房屋。经营生活中,不包括短期使用此房屋的时候。
B 募集入住者的房屋
进行住宅民宿事业期间,出售或出租的形式,作为居住用住宅进行募集入住者的房屋。但是募集入住者广告中,故意把入住条件写成很苛刻等,实际没有募集入住者意向时,不能认为募集入住者的房屋。
C 其所有者、出租方或転借人随时可入住的房屋
虽然不是纯粹作为生活居住地而使用,但以此为准,可供其所有者等随时入住的房屋。对原有的房屋,其所有者等有使用的权限,至少每年使用一次以上,不是作为生活居住地而使用的房屋。但,不包括没有实际居住履历的新建投资用公寓。
具体例:别墅等根据季节一年只使用几次的房屋;只限于休息日使用的另一住宅(セカンドハウス);因转职,以临时生活居住地而使用的,为将来再次入住而拥有的空房;作为继承的遗产而拥有,现在不经常使用,但预定以后要入住的空房;不是生活的居住地,但作为另一住宅使用的古老民居。
3、其他注意事项
一般被称为公司住宅、宿舍、招待所的房屋,其使用状况来判断可否属于<住宅>范围;<住宅>不一定是整栋建筑物,把建筑物的一部分作为住宅民宿事业使用时,只要此部分满足住宅规定条件,即可申报。
平成30年7月12日《東方時報》に「住宅民泊事業の対象となる住宅」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利用民宿时的注意事项
近几年来日本旅游人数一直是上升趋势,其中很多人选择住民宿。
根据急速增加的观光旅客们对民宿的多样化需求,日本新制定了住宅住宿事业法(住宅宿泊事業法)。
在日本,利用民宿时为了安全起见,应该确认以下几点
1、要确认物件是否得到下记许可或认定
A 旅馆业法(昭和23年(1948年)法律第138号)的许可
可向设施所在的都道府县确认。
B 国家战略特区法(平成25年(2013年)法律第107号)(特区民宿)的确定
可向致力于特区民宿的自治体咨询。
C 根据住宅民宿事业法的申报
住宅民宿事业主有义务向客户提示申报内容。一般设施正门揭示着记载申报编号的标识。
2、要确认住宅民宿事业主是否提供以下的服务
A 表示避难路线
B 以外语介绍申报住宅的设备使用方法
C 以外语提供有关交通手段的情报
D 以外语介绍有关发生火灾、地震以及其他灾害时的举报联系方式
E 民宿客名单的记录以及本人确认
若民宿客是没有日本国内地址的外国人时,会要求提供国籍、护照号以及护照复印件
F 防止对周边地区坏影响的说明
防止噪音的注意事项、处理垃圾时的注意事项、防止火灾的注意事项等
3、需向住宅民宿中介确认的事项
A 是否介绍了利用条件
B 确认申报编号以及是否得到许可的物件等
C 可否能确认物件地址
平成30年7月5日《東方時報》に「民泊を利用する時の注意点は」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