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判死刑的罪
在日本,可判死刑的罪有18种。
1、内乱罪:为了破坏国会、内阁、法院等统治机构的目的而进行暴动之罪。
内乱罪可判死刑的只是主谋,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禁锢。
2、外患诱致罪
3、外患援助罪
4、现住建造物等放火罪:在有人居住使用的建筑物、电车、船等放火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5、激発物破裂罪:准备可引爆的炸药等,在有人的地方引爆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6、现住建造物等浸害罪:故意决水,损害建筑物、交通工具等,淹死里面的人之罪。故意破坏堤坝而引起洪水的行为也属此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或3年以上有期徒刑。
7、汽车転覆等致死罪:翻倒或破坏交通工具致乘客死亡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8、水道毒物等混入致死罪:在水道投毒,而使用其水道之人致死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9、杀人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决斗杀人罪:进行决斗致对方死亡之罪。所谓决斗是,当事者之间达成协议,以伤害身体或夺取生命为目的所进行的暴力。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11、组织性杀人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或6年以上有期徒刑。
12、强盗致死罪:进行强盗的结果致对方死亡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13、强盗强制性交等致死罪:强盗之时进行强奸其结果致死亡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14、爆发物使用罪:为了缭乱治安、侵害他人身体或财产而使用爆炸物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无期禁锢或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禁锢。
15、航空机强取等致死罪:以暴力、胁迫抑制对方的抵抗下,劫持飞机时致死亡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16、航空机坠落等致死罪:破坏机场的设备、坠落飞行中的飞机等而致死亡之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17、海贼行为致死罪:因海贼行为致死亡罪。所谓海贼行为是,以暴行、胁迫,强取船舶以及财物、支配航行等。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18:人质杀害罪:以人质要求金钱、确保逃脱渠道等强迫行为中致死亡罪。
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平成30年6月7日《東方時報》に「軽犯罪法とは」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