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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の損害賠償金
2014.05.29

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金额原则上外国人和日本人没有区别。

定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如拥有《永住者》、《日本人配偶等》、《定住者》等签证的外国人,不会因为没有日本国籍而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方法上有区别。还有对治疗费以及上医院的交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接受治疗过程中停业停职而损失的计算是与有没有拥有在留资格是无关的。

 

因留残疾•死亡的损害利益(遗失利益)赔偿

拥有的在留资格不能就劳或者没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留后遗症(残疾)或者死亡的时候,遗失利益赔偿怎么计算呢?

查阅判决先例,关于没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劳灾事故是,秉着能预测到在日本的逗留期间内是按照日本人的收入为基础;之后是按照原来住的国家等的收入为基础,退职后三年的时间为在日本的实际所得的收入为基础;之后是回国后由当地的收入为基础推算出遗失利益赔偿。

像留学生等,逗留期间被确定时的判决先例是,毕业后在日本企业就职工作的盖然性较高为理由,根据日本的物价水准的收入来计算了将来的遗失利益。

 

因留残疾•死亡的赔偿金(慰谢料)

没有在留资格或者在留期间有限的外国人,在日本死亡或者留后遗症的时候,慰谢料怎么计算呢?

对死亡慰谢料,以前是有比日本人较少的金额支付的判例,但最近就没有与日本人慰谢料金额悬殊的判例。

对于留残疾的慰谢料,目前比日本人较少的判例还是有的。

但是,跟以未来的收入为基础而计算的遗失利益赔偿不同,慰谢料是现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受到被害,因而对此进行差别是没有合理的根据。理所当然,遭遇死亡事故的继承者若住在国外也不能减额支付慰谢料。

总之,对于慰谢料,不管被害者或者遗族居住在哪里、有没有拥有在留资格,都应与日本人相同水平来计算为恰当。

 

平成26年4月3日《東方時報》、平成26年4月12日《新華時報》に「交通事故の損害賠償金」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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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雄一郎先生と馬平記者ご来所
2014.05.21

5月16日、当事務所に、夏雄一郎先生と新華社の馬平記者が訪問されました。

夏先生は、中国で弁護士、大学教官、文学雑誌の編集者としてご活躍され、

現在は日本で日中貿易等に関するコンサルティング会社を経営されています。

多くの大企業を顧客に持ち、2009年には、中国政府から「世界傑出的な経営者」に選ばれています。

また、新華社は、中国国営の通信社で、文字通り中国最大最強のマスメディアです。

新華社は、中国国内及び海外に向けて、国家主席をはじめとする中国政府要人の発言を独占的に配信する一方、

海外の重大ニュース・海外政府要人の中国国内への発信も独占しています。

馬記者は、新華社東京総局唯一の写真記者ですので、

中国国内で見られる日本の政府要人等の写真は、ほぼすべてが馬記者によって撮影されたもので間違いありません。

馬記者からは、ご出身地である清朝時代の天津市を描いたタペストリーをプレゼントされました。

(译文)

5月16日,夏雄一郎先生和新华社的马平记者来访本事务所。

夏先生是曾在中国当过律师、大学教官、文学杂志的编辑,现在在日本经营有关日中贸易等的顾问公司,拥有很多大型企业的客户。2009年,被中国政府选为《世界杰出的经营者》。

新华社是中国国家通讯社,是中文媒体的主要新闻来源之一,是涵盖各种媒体类型的全媒体机构。

新华社是,独占以国家主席为首的中国政府要人的发言,向中国国内以及海外发稿的同时,也独占海外的重大新闻以及海外政府要人向中国国内的发报。

马记者是新华社东京总局唯一的摄影记者,因此在中国国内发布的日本政府人员等照片,全都是由马记者拍摄的。

马记者作为礼物带来了故乡天津的真丝彩绘长卷《津门故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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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跟踪骚扰
2014.05.15

关于跟踪骚扰(ストーカー)

日本于平成12年5月18日,在国会成立了跟踪骚扰犯规则法《关于跟踪骚扰行为等的规则等的法律》。

跟踪骚扰防止法,对以下8种行为重复出现时认定为跟踪骚扰行为而作为处罚的对象。

  1. 纠缠・打埋伏等
  2. 告知对方正监视着你的行为
  3. 要求见面・结交
  4. 粗暴的言行(对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带有危害的言行)
  5. 无声电话,连续打电话、发传真
  6. 寄送垃圾・动物的尸体等
  7. 损害名义的行为
  8. 让感觉性羞耻心的行为

以上行为被确认时,可以到邮局发内容证明警告书,而牵制对方的行为。这警告书以后可作为刑事诉讼打官司时的证据。

嫌疑人做跟踪骚扰行为的动机一半以上是因好意的情感开始的;这种好意得不到满足变成怨恨情感的占三成;其余的比例比较少,有精神障碍(含被害妄想症)、矛盾冲突、以及其他怨恨。

其实跟踪骚扰的行为种类很多,若真的被遇上,根据自身情况有必要迅速准确的对应,向警察向律师请求帮助也是很有效的方法。

跟警察、律师商量之前没必要为找证据故意挑拨嫌疑人,但能证明情况的材料等证据还是需要的。假如手里有照片、录音带、从嫌疑人那儿收到的信件之类的就能成为有力的证据。还有一种有效的方法是每次遇到跟踪骚扰时做记录,日记也可以,做记录时日期、发生状况尽量写详细。

 

平成26年3月27日《東方時報》、平成26年4月5日《新華時報》に「ストーカー」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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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车的名义变更
2014.05.08

购买或者转让中古车的时候,为了名义变更需要做转移登录。

通过销售店购买中古车的时候,一般都是由销售店代理完成名义变更手续。但是个人之间转让或者无偿转让的时候,必须自己来办理名义变更手续,这时可以委托行政书士等代理行业来办理,也可以自己来办理。

从朋友或者熟人那儿无偿获得汽车的时候,为了避免以后可能会发生的纠纷,确认车检的有效期间和汽车税的缴纳时间很重要。

汽车的名义变更手续应该是原来的物主(卖方)和新的物主(买方)双方一起办理为好,但方便起见,一般是新物主拿着旧物主的委托书办理申请手续。

汽车的名义变更手续所需要的文件为:

1. 印章证明书或者签字证明(买卖双方都需要,发行之日起三个月内的)
2. 新物主的印章或签字
3. 新物主的汽车保管场所证明书(到警察署取得,发行之日起一个月内的)
4. 转让证明书(有样本)
5. 委托书(新物主一人办理手续时所需要)
6. 汽车检查证
7. 汽车税纳税证明书
8. 汽车税•汽车取得税申告书(申告书表格在陆运局)
9. 汽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证明书

10.转移登录申请书(申请书表格在陆运局)

11. 手续费缴纳书(到陆运局购买)

12. 汽车再使用券(支付完全额的时候)

准备上述文件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是旧物主要转交给新物主的;哪些是新旧物主双方都要准备的;哪些是新物主一人准备的。

 

还有,办理名义变更手续的时,汽车的新所有者和新使用者不是同一人的时,需要能确认使用者住所的住民票等;车主为未成年时,需要成为法庭代理人的家长或者保护人的同意书、印章证明等。

 

平成26年3月20日《東方時報》、平成26年3月29日《新華時報》に「中古車の名義変更」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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