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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日本月刊』創刊4周年記念パーティー
2015.12.01

11月25日、『人民日報海外版・日本月刊』の創刊4周年を記念するパーティーが開催されました。

山口那津男公明党代表、中国政府関係者ら、日本と中国の政財界文化人多数が出席しました。

私も来賓として招かれ、スピーチを行わせて頂きました。

「人民日报海外版・日本月刊」创刊4周年纪念派对

11月25日,举行了纪念「人民日报海外版・日本月刊」创刊4周年的联欢会。

山口那津男公明党代表、中国政府相关人员以及很多中日政财界文化人出席了联欢会。

我也被邀参加,献上致辞。

 

住民基本台帳ネットワークシステム・カード
2015.11.06

住民基本台账网络系统/住民基本台账卡

摘自总务省网页

 

针对外国籍居民,自2013年7月8日起,开始运用了住民基本台账网络系统,还可以领取了<住民基本台账卡>。

「住民基本台帐网络系统」指的是,为更方便各位居民而将住民基本台帐网络化的、可确认本人的全国统一系统。

「住民基本台帐卡」指的是,安全防范方面很好的 IC卡,「附带照片的住民基本台帐卡」还可作为公共性的身份证明书使用。有附带照片和不带照片两种,可自由选择。

「住民基本台帐卡」是,携带住民基本台帐卡交付申请书、照片(限于希望「附带照片的住民基本台帐卡」的人)、在留卡等的证明书等、手续费(有的市区町村政府免费)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政府办理申请。

 

随着「住民基本台帐网络系统」的开始使用,外国籍居民的住民票上记载着住民票编码,(2013年7月 8日前后,市区町村政府把住民票编码通知给本人了。) 由于在一部分行政手续上需要记载住民票编码,请务必要管理好住民票编码通知票。

※住民票编码指的是,通过「住民基本台帐网络系统」进行全国统一的确认本人之际必不可少的、可随意抽调的 11 位号码。

 

住民基本台账网络系统开始运用后……

・在一部分行政机关,可以省略提交住民票的副本等,手续更加简单化。

・在居住地区以外的市区町村政府也可以领取住民票的副本。

・已领取「住民基本台帐卡」的人可以利用迁入申报的特例,通过邮寄等办理迁出申报就可以只去一趟市区町村政府办理迁入手续,从而完成搬家手续。

・在「住民基本台帐卡」上内存电子证明书,可以在网上申请需要通过电子证明书进行本人确认的行政手续。

・已领取「住民基本台帐卡」的人,在一部分市区町村还可以享受该地区政府单独开展的服务——在便利店能够领取证明书等等。

 

 

平成27年5月28日《東方時報》、平成27年6月13日《新華時報》に「住民基本台帳ネットワークシステム・カード」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外国人住民に係る住民基本台帳制度
2015.11.06

关于外国籍居民的住民基本台账制度

 

摘自总务省网页

住民基本台账是,由记载着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住所等的住民票编成的;是处理居民相关事务的基础。

日本境内在留的外国人逐年增加的背景下,日本于2012年7月9日开始把外国籍居民也和日本人一样加入到了住民基本台账的适用对象中,制作了针对外国籍居民的住民票,且2013年7月8日开始,住民基本台账网络系统及住民基本台账卡也投入了使用。

 

对外国籍居民的便利性

法律修正前由住民基本台账法和外国人登录法两个制度分别掌握的复数国籍家庭(外国人和日本人组成一个家庭),能更正确地掌握其家庭构成的同时,也可以发行记载有全部家庭成员的住民票的副本等了。

住民基本台账是处理居民相关事务的基础,通过迁入申报等现实了国民健康保险等各种行政服务申报的统一,使手续更加简化。

通过法务大臣与市区町村长之间的信息交换,减轻了外国籍居民向入国管理局和市区町村分别申报的负担。

 

申报负担的减轻与记录正确性的确保

根据以前的外国人登录法,不只是住址,变更姓名、在留资格、在留期间等的情况下也要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的市区町村长申请居住地以外的变更登录,但因为在留资格的变更、在留期间的更新等手续需要在入国管理局办理,所以在得到法务大臣的许可后,还要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长提出申请。

另一方面,外国籍居民根据入管法等的规定,在入国管理局等办理姓名等的变更及在留资格的变更、在留期间的更新等手续时,因为住民票的记载事项也需要修改,由法务大臣通知该外国籍居民住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长,之后市区町村根据该通知修改住民票的记载。因此,相比于从前的制度,外国籍居民的申报负担减轻了,记录正确性也得到了确保。

此外,根据修正入管法等的规定,外国人必须经由市区町村长将住址上报给法务大臣,但如果办理了迁入/搬迁等手续即被认为是已申报过。之后,再由市区町村把办理迁入/搬迁等手续时掌握的住居地信息上报给法务大臣。

 

 

 

平成27年5月21日《東方時報》、平成27年6月6日《新華時報》に「外国人住民に係る住民基本台帳制度」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ビザ申請の手引き–定住者
2015.10.23

签证申请入门指导

定住者

 

<定住者>是,法务大臣考虑到特别的理由,指定了一定的在留期间所认可的居住之者。

 

符合法务大臣指定的地位之人可以取得<定住者>在留资格:

1、作为日本人的孩子出生者或持有在留期间为1年以上的<定住者>的配偶者。

2、日本人或一定外国人的未成年的未婚亲子。

3、日本人或一定外国人的不满6岁的养子。

4、所谓残留在中国的日本人及亲族。

还有、根据2006年的修改,对告示之中的一部分人要求<品行善良>。

而且、即使不适合告示,若有肯定符合在留资格的特别事情时,可以持有<定住者>在留资格。这里所说的特别的事情,至少应该是与告示列举的外国人可以一视同仁的事情。

 

非告示定住者

<定住告示>里没有列出来的以下情况作为<非告示定住者>,也有可能给予<定住者>在留资格。

A 与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离婚或死别后希望继续留在日本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外国人

1)有足够的资产或技能,可独立维持生计。

2)在日本养育着与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之间生的孩子等。

即使没有孩子,持有3年以上的在留期间的<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好几年都在日本居留,且满足生计条件时也有可能取得<定住者>。

B 抚养着日本人亲子的父母,满足以下条件的外国人

1)有足够的资产或技能,可独立维持生计

2)拥有孩子的亲权

3)能确定在日本国内相当期间监护养育了此孩子。

关于孩子,与是否是婚姻之中的孩子还是非婚姻之中的孩子无关,也与国籍无关。但是没有日本国籍的非婚姻之中的孩子,有必要让日本人的父亲认知。

 

给予的在留期间

5年、3年、1年、6个月

 

平成27年5月14日《東方時報》、平成27年5月30日《新華時報》に「ビザ申請の手引き――定住者」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

ビザ申請の手引きーー日本人配偶者等
2015.10.16

签证申请入门指导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给予,日本人的配偶者或民法第817条2所规定的特别养子或作为日本人的孩子而出生者。

    内容

    所谓<配偶者>,是指正在婚姻之中人,不包括死者与离婚之者。而且,婚姻必须是有效的婚姻,不包括非婚姻关系中的人。

    所谓<特别养子>是,根据家庭法院的审判,考虑到与亲生父母断了关系,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差不多有相同关系的情况,不同于一般养子,持有此在留资格而居留日本之者。

    <作为孩子而出生者>是指亲生孩子,除了婚姻之中的孩子以外,也包括婚外所生且认可的孩子。但是必须孩子出生时父亲或母亲之中一人持有日本国籍,或者孩子出生之前父亲已去世,且去世时持有日本国籍。还有,孩子出生之后父母脱离了日本国籍无碍。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是,在日本依据与日本人的婚姻关系或血缘关系而进行的活动被认可的资格。例如,法律上的婚姻还在继续,但失去了婚姻的实体,不存在社会上通常认为的为了经营夫妻生活的同居、互相合作、互相扶助之意时,不能视为在日本作为日本人的配偶者进行了活动,就不符合持有此在留资格。

    取得在留资格的方法

    1、外国人配偶者在国外时

    想把国外的配偶者接到日本时,日本人配偶者在日本的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后把此证明书寄给外国人配偶者,外国人配偶者到居住地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出示证明书取得签证。

    2、外国人配偶者在日本时

    到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变更即可。

    与日本人离婚时

    持有<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者,在留期间内离婚,入国管理局在实际业务上不会取消在留资格。

离婚就将失去<日本人配偶者等>的在留资格,但在留期间内与日本人再婚,签证到期时作在留期间更新申请就可以。若育有孩子,一般可变更为<定住者>在留资格。

    给予的在留期间

    5年、3年、1年、6个月

 

平成27年5月7日《東方時報》、平成27年5月23日《新華時報》に「ビザ申請の手引き――日本人配偶者等」という記事を掲載しました。